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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备案登记提交资料

时间:2020-09-07 作者:未知 网址:https://www.globond.net/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备案申请表》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
 
  注: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企业公章。
 
  4、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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