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施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2014年2月7日批准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同时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通过工商改革,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情况是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示企业2013年年报,这段期间就可以查看企业的信息。
建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作用:
1、公示增加了行政处罚信息 对判断企业信用至关重要
2、信息抽查体现工商“宽进严管”思路 兼顾效率和公平
3、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让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4、《条例》从信息公示的角度保障了企业的公平竞争
5、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强化信用约束 形成社会共治
6、工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企业信息